道家,诸子百家之一,春秋战国时期,老子集古圣先贤之大智慧,形成了道家完整系统的理论,标志着道家思想已经正式成型。
道家以“道”为核心,认为大道无为、主张道法自然,提出道生法、以雌守雄、刚柔并济等政治、经济、治国、军事策略,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,是“诸子百家”中一门极为重要的哲学流派,存在于中华各文化领域,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”道”不仅是道家哲学的最高概念,也是其终极信仰对象。由于”道”具有”无”的特点,没有固定的形态,也没有统一的标准,信仰”道”就不是信仰一个固定的、统一的、外在的他者,而是把不确定和变化本身接纳于其中。历史和现实的教训告诉我们,将有限的东西当成信仰对象往往带来灾难和冲突。另外,信仰”道”也不是信仰任何高高在上者,而是”道法自然”,”道”随顺万物,尊重世间万物的种种差异,并辅助各种差异的充分展开。所以”道”没有统一的形态,趋近”道”也没有统一的方式,”道”把权力下放给人类,让人成为自己的主人。对”道”的这种信仰,有助于人群凝聚、成长为一个有序、自由且有神圣感的社会。
法家,诸子百家之一,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,以富国强兵为己任, 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列为“九流”之一。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,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,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。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、社会发展思想、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。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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